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四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来说,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侵犯了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仍然实施了侵入行为。
3.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4.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侵入的方式可以是通过网络、电磁波或其他手段。
5. 犯罪行为的特定性:本罪的犯罪行为具有特定的方式和手段,即通过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来实现非法获取信息的目的。
6. 犯罪结果:本罪的犯罪结果表现为非法获取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
在实践中,对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判定,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那么法院将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