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本办法是为了规范财务部门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部门档案的管理。
3.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档案分类与编号
1. 财务部门档案分为以下几类: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税务资料、内部控制文件等。
2. 各类档案应按照其性质、内容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并采用统一的编号方式进行标识。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
1. 财务部门应定期收集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其类别、编号、日期等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可查找性和可利用性。
四、档案保管与保护
1. 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2. 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借阅与使用
1. 档案应由专人负责借阅,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
2. 借阅档案应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过期未归还的档案应及时处理。
3. 档案使用者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泄露档案内容。
六、档案销毁与处置
1. 对于不再需要的档案,应由专人负责销毁,确保档案的彻底清除。
2. 销毁档案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销毁信息。
七、档案管理责任追究
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职责。
2.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