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是一套用于确定和评估信息系统安全性的指导原则。这套准则旨在帮助组织确定其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并据此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下是对这套准则的详细解读:
1. 概述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为了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和管理,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的一套指导性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划分和管理。
3. 安全等级划分原则
3.1 按照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结合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敏感性和风险程度,综合考虑系统业务功能、数据信息价值、系统结构复杂性和网络依赖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
3.2 安全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第一级为一般安全等级,第二级为较高安全等级,第三级为高安全等级,第四级为极高级安全等级,第五级为最高安全等级。
4. 安全等级划分标准
4.1 第一级:一般安全等级。该等级的信息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但可以通过采取基本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和应对。
4.2 第二级:较高安全等级。该等级的信息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较为严格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和应对。
4.3 第三级:高安全等级。该等级的信息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更为严格和全面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和应对。
4.4 第四级:极高级安全等级。该等级的信息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最为严格和先进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和应对。
4.5 第五级:最高安全等级。该等级的信息系统具有极高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最为严格和全面、最先进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和应对。
5. 安全等级划分方法
5.1 由具备一定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或专业安全团队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系统业务功能、数据信息价值、系统结构复杂性和网络依赖程度等因素。
5.2 评估结果应作为确定系统安全等级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应包含评估方法和过程、评估结果等内容,并由评估机构或专业团队签字盖章确认。
6. 实施与监督
6.1 各机关、单位应根据本准则制定相应的安全等级划分和管理实施办法。
6.2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执行。
7. 附则
7.1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本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