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是按照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的规定,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和第五级。
1. 第一级:最低级别的保护,主要用于处理一些对安全性要求不高的信息系统,如电子邮件系统、文件共享系统等。
2. 第二级: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较高,主要适用于一些需要保护的信息系统,如企业内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
3. 第三级: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要求更高,主要适用于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如金融系统、电力系统等。
4. 第四级: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要求最高,主要适用于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如国防系统、交通系统等。
5. 第五级:最高级别的保护,主要用于处理一些对安全性要求极高的信息系统,如国家领导人使用的计算机系统、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的保护系统等。
总的来说,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是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敏感性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程度来划分的,不同的等级对应的保护措施和要求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