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维护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一项法律制度。该制度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分级保护制度,将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分为五级,即一级到五级,每一级对应不同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一、第一级:最低保护要求
1. 仅用于承载本机关内部办公业务。
2. 无联网需求或联网需求极低。
3. 无涉密信息传输、存储或处理。
二、第二级:基本保护要求
1. 承载本机关内部办公业务。
2. 有少量的涉密信息传输、存储或处理。
3. 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
三、第三级:加强保护要求
1. 承载本机关内部办公业务。
2. 有较多的涉密信息传输、存储或处理。
3. 需要采取较严格的安全措施,如身份认证、访问审计等。
四、第四级:严格保护要求
1. 承载本机关内部办公业务。
2. 有较多的涉密信息传输、存储或处理。
3. 需要采取更严密的安全措施,如物理隔离、网络隔离等。
五、第五级:高度保护要求
1. 承载本机关内部办公业务。
2. 有大量的涉密信息传输、存储或处理。
3. 需要采取最严密的安全措施,如物理隔离、网络隔离、数据备份等。
此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还规定了不同级别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包括预警、通报、处置和恢复等环节。同时,还规定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实施和管理要求,包括网络安全等级评估、网络安全等级备案、安全等级变更管理等。
总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国家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