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保障电子政务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该办法主要规定了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范围、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等内容。
一、档案管理范围
1. 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
2. 与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资料。
3. 与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科研、试验、测试、评估等资料。
4. 与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会议、培训、交流等活动的资料。
5. 与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档案管理职责
1.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
2. 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3. 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 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档案管理程序
1.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与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2.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3.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可读性。
4.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档案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的保护,防止档案资料的丢失、损坏、泄露等。
4.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总之,《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规范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保障电子政务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电子政务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