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系统软件费计入“无形资产”会计科目。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这些资产在使用寿命内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具有实物形态,如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因此,购买的系统软件费属于无形资产,应计入“无形资产”会计科目。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购买系统软件时,需要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应当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具体计提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来确定。
总之,购买的系统软件费应计入“无形资产”会计科目,并在后续期间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