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是中国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国家、社会、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该条例于2017年6月1日由国务院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指对国家、社会、公民和组织的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分级保护,以防止网络攻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泄密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2.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包括五个等级:第一级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第二级为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第三级为一般信息基础设施,第四级为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第五级为非重要信息基础设施。
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实施主体包括国家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等。
4.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实施内容包括:制定网络安全政策、建立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
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实施要求包括: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加强网络安全人员培训、加强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等。
6.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法律责任包括:违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是中国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国家、社会、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水平,保障国家、社会、公民和组织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