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规范与执行指南
一、目的:
为了规范工地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地工作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工人等。
三、考勤规定:
1. 工作时间:工地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适当调整。
2. 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需使用指纹打卡机进行打卡,记录工作时间。
3. 请假制度:员工因事需请假的,应提前向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时间超过半天的,需由主管批准。
4. 加班制度: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向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时间按国家规定计算。
四、考勤记录:
1. 考勤记录应由人事部门负责,每日将考勤情况汇总后报送项目经理。
2. 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随意涂改或伪造。
五、考勤异常处理:
1. 员工如发现考勤记录有误,应及时向人事部门反映,由人事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理。
2. 对于恶意考勤、无故缺勤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六、奖惩制度:
1. 对于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等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