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规范干部档案的管理,保障干部人事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行政法规。该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1. 规定了干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2. 强调了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要求对干部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规定了干部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程序,明确了查询、借阅、复制的条件和限制。
4. 对违反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撤职、开除等。
5. 对干部档案管理中的其他相关问题,如干部档案的移交、转交、交接等,也做了明确规定。
6. 鼓励和支持干部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
应用指南:
1.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干部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对干部档案的管理,确保干部人事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2. 对于干部个人来说,应当自觉遵守干部档案管理规定,按时完成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
3. 在查询、借阅、复制干部档案时,应当遵循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得擅自篡改、伪造、销毁干部档案。
4. 对于违反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 鼓励和支持干部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干部档案管理能力,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干部档案管理条例》是一部规范干部档案管理的行政法规,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和干部个人都应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干部人事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