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中国为保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该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是规范网络行为、保障网络安全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网络安全法中,有明确的禁止行为,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下是网络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1. 未经授权访问、非法控制他人或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这是对个人隐私权和数据安全的基本保护。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控制他人或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 利用网络实施盗窃等犯罪活动:网络犯罪是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
3.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这是对信息传播自由的限制,也是为了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信息内容都应当受到制裁。
4. 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网络欺诈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还破坏了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5. 恶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程序:恶意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程序是破坏网络系统、窃取他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也破坏了网络环境的稳定。
6.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侵犯了他人的智力成果权益。这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对创新精神的不尊重。
7. 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未经批准建立、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购买、出售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经允许,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向服务对象告知法律法规要求其提供的个人信息范围、收集方式、处理规则、共享方式等;未经同意接收或使用个人电子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用户信息泄露、丢失;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8. 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除了上述禁止行为外,网络安全法还列举了一些其他可能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例如,未经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或者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或者以其他方式干预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篡改、伪造数据、日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扰乱网络秩序;利用网络销售违禁品;发布有关制造、散布谣言等信息;等等。
网络安全法的这些禁止行为都是为了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