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该法律于2017年6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禁止行为主要包括: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复制、部分复制或者全部复制;
5.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 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网络;
7.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8.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等活动;
9.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窃取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10. 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这些禁止行为旨在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防止网络攻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网络安全的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网络空间中履行保护网络安全的义务,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