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是中国国家为了规范计算机网络的国际联网行为,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规。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联网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展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活动前,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联网许可。
3. 联网内容:申请联网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有关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的详细情况,包括联网的目的、方式、用途、范围、时间等,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保障措施。
4. 联网安全:公安机关应当对申请联网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确保其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并对其提供的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
5. 联网备案:获得联网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联网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联网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联网备案。
6. 违法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联网许可。
7. 法律责任:对于利用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个人或者单位,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总的来说,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活动的安全、合法、有序进行,保护国家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