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入、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以下是判定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罪的步骤和要点:
1. 确定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或者单位。
2. 确定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和公共安全。具体来说,包括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3. 确定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利用技术手段侵入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从而获取、修改、删除、增加信息内容或干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
4. 确定犯罪结果:犯罪结果是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后果。例如,导致数据泄露、系统瘫痪、服务中断等,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
5. 确定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可能是出于个人利益、报复心理或者其他原因。如果行为人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目的,可以认定为犯罪动机。
6. 证据要求: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电子数据、通讯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应当能够证明行为人的非法控制行为已经实施,且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
7.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判定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罪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行为、犯罪结果、犯罪动机和证据等因素。在审理案件时,法院会根据这些因素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的行为,并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