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数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一的规定,该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对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刑事责任如下:
1.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能判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 如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导致计算机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破坏,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当从重处罚。
4. 如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5. 如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被用于实施其他犯罪,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判处较轻的刑罚;如果犯罪情节较重,可以判处较重的刑罚。同时,法院还会考虑是否具有悔罪表现、是否积极赔偿损失等因素,依法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或者假释等刑罚执行方式。
总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