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退税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了鼓励软件产业发展,促进技术创新,提高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而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时间点已经多次调整,以适应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
1. 2018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自2018年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软件产品,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这意味着,如果企业销售的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3%,那么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3%。如果实际税负超过3%,那么企业可以从税务机关获得返还。
2. 2019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自2019年起,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扩大到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意味着,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销售的软件产品增值税税率为3%,都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3. 2020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财税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起,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这意味着,从2020年开始,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直到2020年底。
4. 2021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强监管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自2021年起,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这意味着,从2021年开始,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直到2021年底。
5. 2022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自2022年起,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这意味着,从2022年开始,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直到2022年底。
6. 2023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自2023年起,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这意味着,从2023年开始,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直到2023年底。
总的来说,软件著作权退税政策实施时间点已经多次调整,以适应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软件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