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税收政策并不是即征即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具体来说,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其年度软件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给予即征即退的政策支持。这意味着,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应纳税款退还给企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征即退政策并非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软件开发企业。例如,对于非软件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业务的情况,并不适用该政策。此外,即使企业符合条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要求,包括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等。
总之,软件开发税收政策不是即征即退,而是针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退税,以享受政策带来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