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是由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等12个部门于2017年9月发布的文件。该办法旨在规范人工智能服务的管理,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和创新应用。
一、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供人工智能服务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人工智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智能机器人等。
二、管理职责
1. 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依法依规开展人工智能服务活动,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工智能服务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
3.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人工智能服务的监管,定期对提供人工智能服务的企业、机构和个人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其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技术要求
1. 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采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提高人工智能服务的技术水平和质量。
2. 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保护用户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3. 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已有的相关法规与本办法冲突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