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部规章。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政务信息系统。
2. 采购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3. 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具体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编制采购计划: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 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信息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公布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信息。
- 接收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接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评标与定标:采购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 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验收与付款:采购人应当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5. 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6. 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之,《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