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教师的出勤行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以下是一份关于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最新内容: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2. 教师考勤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 教师考勤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二、考勤规定
1.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安排,按时到岗、离岗。
2. 教师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应事先向所在部门请假,并说明原因。
3.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
4. 教师因病、事假需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5.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饮酒、吸烟、玩手机等。
6. 教师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擅自将个人物品带入办公室。
三、考勤记录
1. 教师考勤由所在部门负责记录,每日考勤情况应在次日上班前报送至人事部门。
2. 人事部门应对教师考勤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3. 教师考勤记录应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异常处理
1.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于因病、事假需请假的教师,学校将根据请假申请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人事部门所有。
通过实施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教师的出勤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