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三免两减半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鼓励软件产业发展,对软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的税收优惠措施。具体来说,该政策包括以下内容:
1.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再享受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例如,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7〕389号),软件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同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2. 减免增值税:对于软件企业销售自产的软件产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同时,对于软件企业购买软件产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3. 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于软件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等场所,可以按照规定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率减半征收。
4. 减半征收印花税:对于软件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书,可以按照规定的印花税税率减半征收。
5.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还可以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总之,软件企业三免两减半政策旨在降低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软件产业的竞争力,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该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软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政策并合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