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开发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是指软件开发者对其开发的软件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然人终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50年。在软件著作权登记后,自登记之日起产生效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程序代码:计算机软件的核心部分是程序代码,包括源代码和目标代码。源代码是指用编程语言编写的原始代码,目标代码是指经过编译或解释后生成的机器语言代码。程序代码的保护范围包括源代码和目标代码。
2. 文档资料:计算机软件的文档资料也是其核心部分,包括用户手册、操作指南、设计图纸等。这些文档资料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与软件相关的文档资料。
3. 数据库:数据库是存储和管理数据的软件系统,包括关系型数据库和非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库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与数据库相关的文件和数据。
4. 界面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用户界面是用户与软件交互的主要方式,包括图形界面和命令行界面。界面设计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与用户界面相关的图形元素和文本元素。
5. 第三方库和组件:计算机软件通常需要使用第三方库和组件来实现特定的功能。第三方库和组件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与第三方库和组件相关的代码和文档资料。
6. 衍生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衍生作品是指基于原软件进行修改、扩展或创新的作品。衍生作品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与衍生作品相关的代码和文档资料。
7. 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是指软件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积累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技术资料和经营策略。
8. 商标权:计算机软件的商标权是指软件开发者在软件名称、标志等方面享有的商标权利。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与软件名称、标志等相关的商标资料。
9. 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是指软件开发者在软件发明创造方面享有的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与软件发明创造相关的专利资料。
10. 其他合法权益:计算机软件的其他合法权益是指软件开发者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享有的其他合法权益,如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总之,计算机开发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包括程序代码、文档资料、数据库、界面设计、第三方库和组件、衍生作品、商业秘密、商标权和专利权等各个方面。软件开发者应当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侵犯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