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是指软件开发者对其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享有的一系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表权:软件开发者有权决定是否将软件作品公之于众,即决定是否公开发布软件作品。
2. 署名权:软件开发者有权在软件作品中标明自己的身份,并在软件作品上署明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
3. 修改权:软件开发者有权对软件作品进行修改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要求或满足用户的需求。
4. 复制权:软件开发者有权将软件作品复制到其他载体上,以便用户使用或传播。
5. 发行权:软件开发者有权将软件作品出售、出租、展示等,以获得经济利益。
6. 信息网络传播权:软件开发者有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软件作品,以实现软件作品的广泛传播和使用。
7. 翻译权:软件开发者有权将其软件作品翻译成其他语言,以便于不同语言的用户使用。
8. 汇编权:软件开发者有权将已有的软件作品、自行创作的作品以及他人已经合法授权的作品进行汇编,形成新的软件作品。
9. 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然人的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自其成立之日起至其终止之日止。此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的保护范围仅限于软件作品本身,不包括与之相关的文档、说明、图纸等辅助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