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的软件服务费是否应税取决于该服务是否被认定为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如果软件服务费属于上述应税劳务之一,那么它就是应税的。
然而,如果软件服务费不属于上述应税劳务,那么它就不是应税的。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发票可能是因为卖方没有开具发票,或者卖方认为该服务不需要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卖方认为该服务不需要发票,可以与买方协商确定是否需要发票。如果买方要求发票,卖方应当按照买方的要求开具发票。如果卖方拒绝开具发票,买方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