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中的“第三级”,即“加强级”。这一等级要求医疗机构在信息系统的物理、网络、应用和数据等方面采取更为严格的安全措施,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具体来说,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物理安全:医疗机构应确保核心业务系统的物理环境安全,包括机房、设备、电源等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外部攻击和内部泄密。
2. 网络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病毒防护等技术手段,对网络进行有效监控和防护,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3. 应用安全:医疗机构应确保核心业务系统的应用软件安全可靠,采用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权限控制等手段,防止非法访问和操作。
4. 数据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关键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同时,应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防止数据泄露。
5. 人员安全: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内部人员滥用权限或进行恶意操作。
6. 应急响应: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7. 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审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
总之,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应不低于“第三级”,通过物理、网络、应用和数据等方面的综合防护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