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办法是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电子档案的归档管理应由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会计电子档案的归档标准和要求,并监督实施;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包括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会计电子档案等。
此外,《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会计电子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其他资料。这些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归档,确保其完整性和可靠性。
在归档过程中,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电子档案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可追溯。这包括建立健全会计电子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归档责任和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以及定期对会计电子档案进行检查和评估等。
总之,会计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办法是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旨在规范会计电子档案的归档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可追溯,为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