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暂行办法是由国家档案局制定的。
电子档案是一种新型的档案形式,它以数字化的形式保存和管理档案信息,具有存储容量大、检索速度快、保密性好等优点。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国家档案局制定了《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电子档案的定义、分类、管理原则、管理职责、管理程序、保管期限、利用权限、利用方式、保密要求等内容。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用性,促进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高效利用。
此外,《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还对电子档案的归档、移交、销毁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对于电子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整理和编目,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无误;对于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对于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总之,《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为电子档案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电子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