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规定的,分为五个等级: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和第五级。
第一级为最低级别,适用于对信息处理能力有限,且对信息处理系统的安全性要求不高的单位。该级别的信息系统应能防止外部人员非法侵入,确保内部数据的安全。
第二级为中等级别,适用于对信息处理能力较强,但对其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单位。该级别的信息系统应能防止外部人员非法侵入,确保内部数据的安全,并能抵御一定程度的网络攻击。
第三级为较高级别,适用于对信息处理能力较强,且对其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单位。该级别的信息系统应能防止外部人员非法侵入,确保内部数据的安全,并能抵御较强的网络攻击。
第四级为最高级别,适用于对信息处理能力极强,且对其安全性要求极高的单位。该级别的信息系统应能防止外部人员非法侵入,确保内部数据的安全,并能抵御极强的网络攻击。
第五级为最高级别,适用于对信息处理能力极强,且对其安全性要求极高的单位。该级别的信息系统应能防止外部人员非法侵入,确保内部数据的安全,并能抵御极强的网络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