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智能化资质的颁发机构主要有两个: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资质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的规定,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相应的资质认证。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对申请企业的技术能力、产品质量、市场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资质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6号)的规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的企业,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相应的资质认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对申请企业的技术能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总之,电子与智能化资质的颁发机构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以便相关部门对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通过资质认证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证明其在相应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