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为规范和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安全,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用性而制定的法规。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解读与实施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人事档案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2. 职责划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3. 权限划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有权对下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政府人事部门有权对下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有权对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4. 程序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时,应遵循以下程序:制定或修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反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 实施指南: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指南,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确保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总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规范人事档案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安全,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用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