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信息化中心属于事业单位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因此,县委信息化中心作为承担着为县级政府提供信息化服务的机构,其性质和功能符合事业单位的定义。
具体来说,县委信息化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县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推动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负责本县的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负责本县的信息安全工作,保障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本县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提升网络通信能力;负责本县的信息化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信息化应用能力等。
综上所述,县委信息化中心作为承担着为县级政府提供信息化服务的机构,其性质和功能符合事业单位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