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拒绝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情节: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轻重,确定刑罚的幅度。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犯罪后果:根据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危害结果,以及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表现,综合判断犯罪后果的大小,确定刑罚的轻重。一般来说,犯罪后果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后果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犯罪动机和目的:根据犯罪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和态度,以及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犯罪动机和目的对刑罚的影响。一般来说,犯罪动机和目的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动机和目的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 累犯:如果犯罪行为人有前科,且再次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5. 自首和立功:如果犯罪行为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 赔偿损失:如果犯罪行为人能够积极赔偿损失,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7. 其他因素:如犯罪行为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也会影响刑罚的适用。
总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后果、动机、目的、累犯、自首和立功、赔偿损失以及其他因素,依法作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