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子档案的建立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4年,中国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同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也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电子档案系统逐渐完善。2003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对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格式和存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系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005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功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如病历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删除等。
2006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价标准(试行)》,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效果进行了评价,提出了评价指标和方法。
2007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对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电子病历系统的运行维护、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008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版)》,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效果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2009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修订版)》,对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2010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版评价标准”),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效果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
2011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修订版)(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管理规范”),对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12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版)(2012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评价标准”),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效果进行了再次修订和完善。
2013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修订版)(2013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管理规范”),对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14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版)(2014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评价标准”),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效果进行了再次修订和完善。
2015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修订版)(2015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管理规范”),对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16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版)(2016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评价标准”),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效果进行了再次修订和完善。
2017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修订版)(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管理规范”),对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18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版)(2018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评价标准”),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效果进行了再次修订和完善。
2019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修订版)(2019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管理规范”),对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20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版)(2020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评价标准”),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应用效果进行了再次修订和完善。
2021年,卫生部发布了《电子病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修订版)(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管理规范”),对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综上所述,从2005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并对其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这些修订和完善使得电子病历系统更加规范、高效和安全,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