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合作,以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下是参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7个主要部门:
1. 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密码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和监督密码应用和管理。
2.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 公安部: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
4. 国家安全部: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
5. 教育部:负责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
6. 财政部: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经费保障,支持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
7. 其他相关部门:如文化部、广电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根据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相关领域。
这些部门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推动我国信息安全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