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主要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负责。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网络安全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审查,监督管理网络安全平台,指导网络安全监管工作,推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等。
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网信办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
1. 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标准:网信办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 组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网信办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工作,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3. 监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网信办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落实。
4. 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培训:网信办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5. 协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国际合作:网信办积极参与国际信息安全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应对信息安全挑战,为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供国际支持。
总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制定政策法规、组织评估、监督实施、指导培训和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工作,为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