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全国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网络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原则。
在网络安全法中,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被赋予了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的职责。这包括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加强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以及协调解决网络安全重大问题等。
通过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可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网络安全领域的作用,确保国家网络安全的稳定和可靠。同时,这也有助于提高我国网络安全的整体水平,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