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根据该法律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的主体是国务院。
国务院在网络安全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网络安全重大工程,推进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等。
具体来说,国务院在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和规划:国务院需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和规划,明确网络安全工作的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2. 组织实施国家网络安全重大工程:国务院需要组织实施国家网络安全重大工程,如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技术研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安全应急处置等,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3. 推进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国务院需要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网络安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提升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4. 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引进:国务院需要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网络安全相关专业,培养高素质的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同时,吸引国内外优秀网络安全人才来华工作和生活,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5.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国务院需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网络安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置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6. 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需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总之,国务院在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网络安全重大工程、推进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等措施,为保障网络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