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与技术服务纳税编码是10604,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和技术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
该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同时,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范围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此外,还明确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二是居民企业;三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税务总局发布了《研发和技术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明确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该表格包括了企业基本信息、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情况等内容。
此外,税务总局还发布了《研发和技术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指引》,以指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和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该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范围;二是明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满足的条件;三是明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填报的表格;四是明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的申报流程。
总之,研发与技术服务纳税编码是10604,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和技术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