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西路16号。该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工作,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统筹协调全区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2. 收集、整理、分析全区大数据资源,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 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 开展大数据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提高全区大数据应用水平。
5. 加强与国内外大数据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6. 组织开展大数据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全区大数据人才队伍素质。
7. 负责全区大数据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
8. 承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成立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例如,在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面,成功实施了“蒙云工程”,搭建了覆盖全区的云计算平台,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云服务;在大数据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方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数据技术研究和项目实施,提高了全区大数据应用水平;在大数据培训和人才引进方面,与多家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培养了一批大数据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