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系统外部监督是指由政府以外的其他组织、机构或个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这些监督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立法机关:立法机关是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国家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立法机关可以通过立法审查、立法建议等方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2. 司法机构:司法机构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案件,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司法机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3. 监察机关:监察机关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负责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监察机关可以通过调查、审查、处理等方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4. 审计机关:审计机关是国家的审计机关,负责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财务行为进行监督。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审计、检查等方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5. 社会舆论:社会舆论是公众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公众可以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6. 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政府部门所属的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行业协会可以通过行业自律、行业评议等方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7. 公民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组织是政府部门所属的非政府组织,负责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8. 国际组织:国际组织是全球性的组织,对各国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国际组织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国际条约等方式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总之,行政系统外部监督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构、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社会舆论、行业协会、公民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等多个方面。这些监督部门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的监督体系,有助于确保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