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成立时间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建立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开放和利用工作。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 制定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放利用。
2. 负责政务数据的采集、整理、加工、分析和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 负责政务数据的安全保障,防范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4. 负责政务数据的监督管理,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开放和使用进行监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负责政务数据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国际互认和跨境应用。
6. 负责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数据的认识和利用能力。
7. 负责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统计和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 负责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评估和审计,确保政务数据资源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9. 负责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创新和发展,推动政务数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10. 负责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规划和布局,优化政务数据资源配置,提高政务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
总之,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成立是为了加强对政务数据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促进政务服务的高效运行和社会管理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