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决书
一、案件基本信息
1. 案号:[法院编号]
2. 被告人:[姓名],男/女,[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详细地址]。
3. 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4. 案由:[具体犯罪行为描述]
5. 审理法院:[法院名称]
6. 审判日期:[年份]年[月份]月[日]日
7. 判决结果:[判决结果]
二、案件事实
1. [时间]年[月份]月[日]日,被告人[姓名]在[地点]实施了[具体犯罪行为]。
2. [时间]年[月份]月[日]日,被告人[姓名]通过网络侵入[目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删除、修改、增加数据等,导致[具体影响]。
3. [时间]年[月份]月[日]日,被告人[姓名]通过其他手段对[目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进行了攻击,造成[具体影响]。
4. [时间]年[月份]月[日]日,被告人[姓名]利用其掌握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对[目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进行了非法操作,导致[具体影响]。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任何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决理由
1. 被告人[姓名]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了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情节严重。
2. 被告人[姓名]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影响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和国家安全。
3. 被告人[姓名]有前科劣迹,应当从重处罚。
五、判决结果
鉴于被告人[姓名]的犯罪行为及其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 被告人[姓名]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刑期]年[刑期]月[刑期]日。
2. 被告人[姓名]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社区矫正。
3. 被告人[姓名]应赔偿因犯罪行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附加条款
1.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级法院名称]。
2. 如被告人[姓名]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3.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七、附件
1. 证据材料清单
2. 证人名单及证言
3. 鉴定意见书
4. 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八、书记员
[书记员姓名]
九、宣判人
[宣判人姓名]
十、法庭纪律
1. 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法庭秩序,服从审判长指挥。
2. 禁止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庭审过程。
3.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法庭。
4. 禁止与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私下接触。
5. 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干扰庭审。
6. 禁止在庭审过程中喧哗、起哄。
7. 禁止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