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二的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了经济利益,那么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在本案中,被告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并从中获利1万元。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被告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罚。
然而,具体的刑罚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等因素,以确定适当的刑罚。此外,如果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可能会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刑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在本案中,被告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罚。具体判决结果还需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