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的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档案管理人员、档案整理人员、档案保管人员等。
3. 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二、档案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人员应当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等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查找性。
3. 档案保存:档案保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三、档案借阅与使用
1. 档案借阅: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档案进行合理借阅,确保档案的正常使用。
2. 档案使用:档案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正确使用档案,不得擅自复制、传播、销毁等行为。
四、档案保密与安全
1.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严格保密。
2. 档案安全:档案保管人员应当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污染等事件的发生。
五、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考核
1. 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档案馆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档案管理制度的考核:档案馆应当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教育。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档案馆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