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个体可以开技术服务费,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服务增值税若干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4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适用税率为6%,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服务增值税若干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4号)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适用税率为6%,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如果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受让方的分摊租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二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受让方的分摊租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因此,免税个体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可以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免税个体在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时,需要确保其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且遵守税收征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