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搜索到的信息,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该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监督等。其中,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本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档案的定义和分类等内容。第二章档案的收集部分规定了档案的收集原则、收集范围和程序等内容。第三章档案的整理部分规定了档案的整理原则、整理方法和要求等内容。第四章档案的保管部分规定了档案的保管原则、保管条件和保管期限等内容。第五章档案的利用部分规定了档案的利用原则、利用方式和限制等内容。第六章监督部分规定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档案的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规定了档案的复制、销毁和移交等程序,并对档案的数字化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该办法还强调了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