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提高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矿山企业。
三、操作人员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
2.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 操作人员应遵守矿山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四、系统检查与维护
1. 定期对矿山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检查内容包括:电源、信号线、传感器、控制器等设备的连接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脱落现象;设备表面有无损坏、变形等异常情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异味等现象。
3.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1. 按照设定的时间间隔,采集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
2.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包括数据存储、数据分析等。
3. 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六、报警与通知
1. 当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系统自动发出报警信号。
2. 操作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在处理过程中,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七、故障排除与恢复
1. 当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尽快排除故障。
2. 排除故障后,应重新进行系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在排除故障期间,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矿山生产不受影响。
八、记录与报告
1. 操作人员应对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处理结果等。
2. 定期对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 将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给上级领导,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九、培训与考核
1.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设备操作技能、故障处理能力等。
3. 根据考核结果,对操作人员进行奖惩,激励操作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十、其他事项
1. 本操作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