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的,编号为70号令。该办法是为了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根据该办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提供从前期策划、设计、施工到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运营维护等。
该办法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当遵循科学、公正、诚信、高效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该办法还规定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质量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此外,该办法还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接受监督,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总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其健康发展。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可以更好地发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