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评标办法是一套用于评估和选择信息系统供应商的标准和程序。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应由具有相关领域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应明确、具体,涵盖技术、经济、管理等多个方面。例如,技术标准可能包括系统功能、性能、可靠性、可扩展性等;经济标准可能包括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管理标准可能包括项目组织、沟通协调、风险管理等。
3.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应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供应商的能力和水平。常见的评标方法有综合评分法、最低价中标法、性价比法等。
4. 评标过程:评标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参与方都能充分了解评标结果。同时,评标过程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评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评标结果的公示与异议处理:评标结果应公示,以便所有参与方了解评标结果。对于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应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如有必要,可重新组织评标。
6. 评标纪律: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收受贿赂、泄露商业秘密等。同时,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结束后编制评标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及理由等。评标报告应报送相关部门备案,以备查验。
8. 后续跟踪与监督:对于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应对其进行后续跟踪与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同时,招标人应对评标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评标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总之,信息系统评标办法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保信息系统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信息系统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