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和实施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和政策。作为电子政务指导委员会的副主任,需要参与制定和实施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确保电子政务的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2. 推动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和协调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数据中心、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等,为电子政务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硬件和软件支持。
3. 促进电子政务应用创新。鼓励和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创新,推动电子政务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深度融合,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加强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参与制定和推广电子政务相关标准,推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提高电子政务系统的互操作性和兼容性。
5. 加强电子政务人才培养和引进。组织开展电子政务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电子政务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6. 加强电子政务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电子政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电子政务理念和技术,提升我国电子政务的国际竞争力。
7. 监督和管理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施。对电子政务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果评估。
8. 负责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
9. 负责电子政务舆情监测和应对。加强对电子政务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
10. 负责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和考核。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对政府部门和企业电子政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政府部门和企业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水平。